apple 發表於 2017-5-7 00:27

改裝相關法規最新版

https://www.mvdis.gov.tw/webMvdi ... aspx?LawID=A0003107

法規名稱:     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
修正時間:      106.4.28

第二十三條之一
汽車下列設備規格不得變更:
一、底盤設備:
(一)方向盤位置。
(二)傳動系統設備:指汽車之排檔型式、驅動方式、變速箱及齒輪箱。
(三)煞車作用設備:指煞車作用種類(總泵、分泵及油管)及防滑煞車系統。
(四)懸吊系統:指支臂、三角架與連桿機構。
(五)軸距規格。
二、引擎設備:指引擎之機械或渦輪增壓系統、氮氣導入裝置設備。
三、車身設備:
(一)車身外附加燈飾。
(二)車燈噴色或貼膠紙。但黏貼電子收費裝置後符合規定者,不在此限。
四、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項目。

附件十五-汽車設備規格變更規定.odt

所以圈胎、拉桿、防傾桿、加大碟、避震器(只能降不能升)
確定是合法的

HID合法
但是要驗車
行照會註記
自己改的基本上驗不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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